妨害公务罪是怎样构成的
2015年1月25日晚上22时左右派出所三个民警在本村执行制止賭傅活动因没有出示证件的情况下就动手没收现场现金且还将一参赌人实施抓捕本村村民认为执法者是伪造民警即时与执法民警发生枝体冲突至民警受伤把被抓参赌之人抢救回来事后大约30分钟之后派出所调动其他民警到本村实施抓捕参与与受伤民警冲突之人当时参与冲突的村民已经逃离现场刚好有一村民在现场附近自由活动民警立即将其抓捕带回派出所经审问这个村民在冲突之时正在现场且承认有参与但没有动手又没有用其它工具打伤民警请问这个村民是否构成妨害公务罪:如果构成妨害公务罪那么要判刑多少年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5-03-07-状态:未解决]
徐明良律师的解答:
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