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打群架致人脾摘除,怎么判刑及赔偿?

您好:

我有一亲属的儿子因参与打群架,现想咨询一下。他们大概人数不知道有多少一起动手打了,导致被害人脾摘除,现在只知道有12个人左右已经被立案审理。现想咨询以下几个问题:

一、不知道脾摘除是几级伤残,按照现有法律应该怎么进赔偿,赔偿额度是多少?

二、现在一主犯据说认判不认赔,也就是说不进行赔偿,用刑期来抵,不知道有没有这种可能?

三、如果存在第二条的可能性,那么主犯不进行赔偿的金额部分怎么算,均摊到其他人身上吗?还是他那部分抵消掉?

四、主犯和从犯的判刑大概有什么区别?打人的凶器不同是否对量刑也有一定影响?

以上几个问题需要您帮助解答。谢谢!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5-03-08-状态:未解决]
徐明良律师的解答:

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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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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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遗产继承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交通事故 罪与非罪 量刑 取保候审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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