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失火什么判?

我是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盖尾镇昌山村后埔点村民,我爸今年69岁,人非常老实。4月4日2点左右山那边起火,直到6日早上还在烧,同时也有很多人被叫去灭火包括村干部及镇上的人。6日早上9点左右我爸去看自己的龙眼树有没有被烧,11点左右村一干部通报我爸被抓走。8号去问村书记他说,我们树下草长很多,一下就烧起来,亲眼看到他打火,并且有拍到我爸失火照片,有很多人可以作证,镇林站长还一起灭火手烧伤。到林站长那边问他说,我爸说我知道会烧我就不放了,他们问那你不怕,我爸说有什么好怕的,怕我就不会放了。还叫我爸说火还小我们一起把它打灭,还说他自己也承认放火。11号去问村书记看什么解决这件事,他说要写谅解书,上面必须写我爸要在那搞火堆做肥料,因智力不全没想到会引起火灾,造成政府的损失,承认错误,请求谅解。然后他盖章,并证明我爸的头脑不智全。然后送去林派出所(我爸说好听一点是老实,不好听可以说智力不全,这点是确实)。我们怀疑,一、我们的那块地没有草也没有火堆;二、拍照里面只看到他在半山打火,有很多人看到却只有他们两人再灭火;三、有看到他放火,没有阻止,还能在拍照有为常理;四、还有我爸说放火有怕他就不会放,那么有很多人都已在场,上面草又不是很多,所烧面积也不可能有五十多亩,应该很容易打灭。目前我爸还被关进拘留所,村主部叫我们写谅解书,内容必须写因做火堆要做肥料,又因我爸智力不全,从而引起失火。我想请问下像这种情况我们该什么办?若真是因为他而失火,面积超过30亩会什么判?希望能给予解答,谢谢!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5-04-13-状态:未解决]
徐明良律师的解答: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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