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5-29 07:06:54 作者:许斌龙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哪些情形下不予办理机动车质押备案?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机动车质押备案:(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2)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3)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4)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