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哪些情形下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时间:2017-06-01 17:35:12  作者:许斌龙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哪些情形下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1)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2)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因有效期满而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时,以及因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而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时,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3)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4)持有第3项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5)在异地从事营运的机动车驾驶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审验。




执业机构:上海恒杰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长宁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知识产权 房产纠纷 工程建筑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刑事辩护 国际贸易 合同审查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许斌龙律师 > 许斌龙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