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7-02 09:54:23 作者:许斌龙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所有权保留条款是否有效?
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所有权保留条款是有利于出卖人的条款。它的主要功能是可以使出卖人对抗不能取得标的物价款的风险。在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出卖人认为重要的义务以前,出卖人仍然享有标的物的所有权。这样就可以免去出卖人在已交付标的物而买受人不履行其主要义务时,因所有权已转移可能给自己造成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