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7-02 10:17:46 作者:许斌龙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买受人违约交付时的风险应如何承担?
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如果在标的物的迟延交付是由买受人过错而造成的情况下,仍然坚持标的物的风险自交付时起转移,显然会造成对出卖人的不公平。因为出卖人已经为标的物的交付做好了准备,标的物已处于可交付的状态,是买受人违反了及时接受标的物的合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