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负有哪些主要义务?

时间:2017-07-05 11:10:52  作者:许斌龙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负有哪些主要义务?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主要义务为:


  (1)按照承租人的要求订立买卖合同购买租赁物: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的内容。


  (2)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3)协助承租人向出卖人索赔: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


  (4)例外情况下的瑕疵担保责任: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


执业机构:上海恒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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