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7-06 08:34:10 作者:许斌龙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提供材料方应承担什么义务?
承揽合同中,根据承揽工作的性质或者交易习惯,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由定作人或承揽人提供材料。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的检验。
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因承揽人的原因,未及时通知定作人其原材料不符合约定,影响完成工作的时间的,承揽人承担违约责任;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约定而未通知定作人的,视为原材料符合约定。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