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7-07 12:48:34 作者:许斌龙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调查核实权的启动程序
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人民检察院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报经检察长批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人民检察院接到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报案、控告、举报侦查人员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并提供涉嫌非法取证的人员、时间、地点、方式和内容等材料或者线索的,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