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7-08 12:44:59 作者:许斌龙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如何理解托运人运送危险货物的注意义务?
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作出危险物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等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
托运人违反此规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也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托运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