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7-12 20:39:37 作者:许斌龙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什么是“保管合同”?保管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保管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保管合同的标的是保管行为,即保管人为保管物品而提供的劳务。
(2)保管合同原则上为实践性合同、无偿合同,只有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况下,保管合同才为诺成性合同、有偿合同。
(3)保管合同原则上为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
(4)保管合同原则上为实践合同,即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保管合同应移转标的物的占有,不移转占有,保管人就无法履行保管义务。也就是说,保管物一般为动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