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解除合同应该怎么赔偿

您好,是这样的,我公司已提前一个月通知我下个月月末和我终止合同,但在这个月内我发现自己在公司通知之前已怀孕自己当时不知道,想知道这样的话是不是算是在孕期解除合同啊,赔偿金应该怎样计算啊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2-12-03-状态:未解决]
姚兴省律师的解答:

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公司是不可以与您解除劳动合同的。即使公司不允许你上班,也不可以与您解除劳动合同,工资也须按时发放,保险按时交纳。

我咨询姚兴省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济南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破产解散 常年顾问 债权债务 公司清算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姚兴省律师 > 姚兴省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