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
我在给一家药店刮大白时,由于二楼地面有一孔洞,只铺一层石膏板,我误认为是水泥地面,直接踩在上面去往墙面上刮大白,使我从二楼掉到一楼地面,摔成腰一椎体爆裂折。请问我与药店劳动关系是否成立,如果不是劳动关系应该是什么关系,药店应承担什么责任?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2-12-06-状态:未解决]
姚兴省律师的解答:
您好,如果公司承包,而你与公司具有劳动关系,公司派你去装修,可以走工伤认定;如果是你个人从事的雇佣活动,你与药店算是雇佣关系,雇员在雇佣活动中受伤的,由雇主负责赔偿,自己有过错的,自己承担一部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