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质量问题,谁承担责任?

我2006年底购买一套商品房顶楼6楼,2007年初装修入住,2012年底,因为楼层过高,而通过中介卖出,买方验收时候,我们共同看到房屋顶和墙面有裂痕,这在两年前就发现,一直以为是刮大白风裂所导致,一直也没有在意,现在买方过户后,想重新装修,才发现不光是大白风裂,墙壁和阳台圈梁均出现裂痕,但是大白不刮开,不知道,也不知道具体何时开裂,现在买方要撤销买卖合同,请问这样的质量问题属于谁的责任?是找开发商?还是物业?房产局?如何解决?我装修时候并没有损坏墙面等主体结构,什么样的质量问题,才能判解除合同?
各位律师能否具体点?如果是开发商的责任?如何追究?请支招:我现在具体怎么做?谢谢
补充提问:
那请问这样的问题有保质期吗?是否已经超过了保质期?通过谁追究到开发商呢?
谢谢!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3-03-25-状态:已解决]
齐自新律师的解答:

现在你将此房屋卖给他人,别人因为质量问题要求撤销合同,也在情理之中人家自然要找你,你负责任了
而你可以找开发商解决你们之间的问题,尽量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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