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费
我家一个月收入才3000元左右,有一个8岁的女儿读二年级,身体不好,经常感冒要掉水,只要掉水就是几百块。女儿要学古筝每月320元,还要学拉丁舞每月218元,我无工作还要交社保每月410元,每月还要给老公他爸爸300元的生活费,每月还要交物管费、水电气费、每学期还要交女儿的学费580元,现在我们住的房子是贷款买的,每月还要还贷款,当初买房子的首付款65000元是我妈给的,写了借条的到现在都没有钱还,还有一家三口的生活费,小孩一天天长大还要花更多的钱读书。他爸爸是云阳农村的,62岁,现在他想把钱加到每月650元,如果我们不拿,他就要像法院提起诉讼,我们根本就拿不出来这么多钱来给他。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判?
补充提问:
上诉所有,我都可以拿得出凭证来,包括工资存折。我们一家过这种日子都可以说是节衣缩食了,可就是不知道法院会判多少?判太多,我也是拿不出来的。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3-03-26-状态:未解决]
齐自新律师的解答:
法院判决也会根据你们的经济情况客观的判断的,如果你们经济条件的确不好也不会难为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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