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被中介欺骗
近段时间本来通过中介和业主签下购房合同,中介介绍的时候说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房子已经自用满五年,2007年业主买的房,2012年房产证才下发到业主手中,下发房产证上的日期是2012年。如果按照之前的政策买卖交易二手房就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之后“中介的提供的信息给本人”:直到今年7月1日国家政策下达,指明是按照房产证日期开始算。出现这种情况直接让本人亏损几万的个人所得税。求大神或者法律界如了解政策相关方面知识速速搭救本人。难得有钱交首付买套房现在被坎的惨不忍睹,叫我怎么去找几万元来交,所有钱都预算好了,如果不交,本人之前交的房款定金都要赔光。跪求大家给本人有用的信息和宝贵的意见,是否有没有这条政策,在网上也查不到的,或者是中介设套要让我损失(中介是不是为了宣传房子便宜或者想利用这条假信息骗我买的。都怪自己不小心。)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3-07-05-状态:未解决]
齐自新律师的解答:
中介告诉你的不用缴纳税费的事情是否记载在合同里,如果有相关的证据可以起诉中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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