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的房子被法院拍卖给新房东,但拍卖日期和判决生效日期不一样
公司在上海浦东新区租赁的房产由于原拥有该房产的公司破产重组,被法院查封并拍卖给了新房东,法院判决书上写的拍卖日期是4月20日,但是判决书的最后一句话是: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下面的落款日期是6月13日。请问我给新房东交房租是从4月20日起算呢还是从6月13日起算呢?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3-07-29-状态:未解决]
齐自新律师的解答:
买卖不破租赁,你原来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依旧依照原来的合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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