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承认劳动关系不给工资

承认了劳动关系。不给工资。没有上社保。没有签合同。。应该索要哪些赔偿是合理的。。并且要什么证据可以赔偿以上的问题??我当初进入工作。。口头约定3个月手机用期,每个月最低保障3000。。单实际进入后乱扣钱。。受不了在第三个月上完满班的情况下辞职了。。。在监管投诉过,,他说算是劳动争议。。让我去仲裁。。可是事实没法工资等等单位应该算违法。。怎么行政处罚??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3-01-17-状态:未解决]
李云周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工资,支付双倍工资,根据你的情况,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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