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上法院

  你好!我爷爷有7个子女,我父亲是第6个,我爷爷有2个儿子,4个女儿,还有给儿子已经死了,现在我爷爷跟我奶奶都在我家里生活,我姑姑们以及我大叔每年只是给1000元,现在我姑姑说他是嫁出去的女,没得义务给,他说他还有一家人。请问该如何处理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3-01-20-状态:未解决]
李云周律师的解答:

如协商不成,以老人的名义向人民提起诉讼,要求6子女给付老人赡养费,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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