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

以下情况,我起诉离婚能判离不?
4年前,我和丈夫在南京打工,后来我怀孕了,挺着肚子回娘家待产,后来生了一个女孩,生孩子的钱也是我妈给的。直到现在,我丈夫对我们娘俩不闻不问,我反复追他,他才总共给了1000元钱。这期间,他在外面混,也不说在干什么,也不给孩子抚养钱,我们娘俩吃尽了苦头。去年过年他来我家一次,没地方住,和我们娘俩住了3天,之后又消失,在就没回来。我认为他不够格做一个丈夫,更没有尽到做父亲的义务。
请问我现在起诉,能判离不,需要什么证据?
咨询者: 吉林  [咨询时间:2013-01-22-状态:未解决]
李云周律师的解答:

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你应当收集这方面的证据,起诉离婚。婚姻问题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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