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
以本人代表协同本村几个人共同承包丰润建安集团南湖金地J组团项目1#、2#、4#楼内墙隔板安装工程,根据合同按时保质量完成工程,经建安集团检验完成,按批段开具质量合格完成证明,并按批段划拔工程的%90工程款,根据合同其余%10质量保证金在完工后30天结算,所有工程工作量已于6月中旬全部完工,建安集团一直未予以支付,交涉数月,现建安集团在未通知我们的情况下,扣除剩余%10及最后一工程段工程款,扣款理由是工程维修费,再已开具工程质量合格完工证明后,并未通知我们工程质量有问题,没有告知我们需要维修,也未提供工程质量问题证明,单方面开具工程费用维修单,扣除我方所有剩余工程款,请问一下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3-01-27-状态:未解决]
李云周律师的解答:
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发包方支付拖欠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