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律咨询
你好。我是新疆网友。我们夫妻双方户口都在深圳。男方在新疆做生意。我本人刚来新疆。如果我们离婚是否要到户口所在地起诉。另外我们有3处房产。深圳是写两人的名。乌鲁木齐和北京两处只有男方一人的名。其中一处在中国美术官隔壁的小产全房。所有房产都是婚后10年所得。对方不想离婚甚至粗鲁野蛮想独自占有。我想请问两处房产没写我名。我是不是很被动。对方是否能不经过我就卖掉。象我们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谢谢
咨询者: 新疆 [咨询时间:2013-02-04-状态:未解决]
李云周律师的解答:
如果上述房产全部为婚后购买,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你享有一半的产权份额,无论上述房产是否写你的名字,男方处置正常情况下都应取的你的同意。因涉及财产数额较大,为防范不必要的风险,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办理。如还有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