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家1999年在我们县城郊区某村承包了四亩土地,当时签合同约定的期限是二十六年,每年租金1000元(在当时已经是天价了,只因政府、村干部承诺的好,说是招商引资那地方将来会建工业园,会水电路三通,所以我们作为投资的思想租下来了。)租金支付方式合同写的是十年付。
1999年我们一次性付了十年的四万块钱租金,但过了两年他们所承诺的政策并没有达到(至今都未通水电),我们便去问,想让他们退还租金,可是他们说签订了合同也公正了,不能退,要按合同来,马上政策就落实了,忽悠我们再等等,我们也就幻想着那地方能快点有用武之地。
结果十年过去了,2009年再次付租金时,政策仍都没有达到,村干部也红着脸不好说什么了,双方口头约定以后租金支付方式改为每年年付一千。
每年到收租金的时候村干部便会到家里来收租金,给开一张收据。
2013年年初又到了收租金的时间,他们村干部换了N届了,这一届干部要求涨租金,每亩由原先的1000元涨价为1200元,要么就让我们按合同约定一次性支付十年租金,我们想咨询一下,他们这样的涨价是否合理,之前的口头合同起不到约束双方的作用吗?
谢谢您!
补充提问:
哦 谢谢两位律师的回复,我想再问下,如果提供证据证明,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的租金,每次付租金时,村干部都会开一张收到土地承包费四千元的收据,这个收据不就是代表着双方已经达成协议租金每年年付吗?这不就是对口头合同的一种体现吗?
如果他们不同意年付的话,我们十年后交一年的肯定不同意,那当时他们有愧我们也不是不讲理的人,双方也就没有再去想着写点什么书面上的东西,谁知他们换届后居然要求涨租金。
当时与我们一同承包土地的还有几户,他们也是同样的情况,应该可以证明这个事实的存在,可是当时肯定也没有录音也没有其它什么的,
如果到法院起诉这个收据能作为证据吗?
谢谢您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3-02-06-状态:未解决]
李云周律师的解答:
口头约定合同有效,但你需要举证证明口头合同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