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离婚,该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你好,我和丈夫经常吵架,丈夫甚至动手打我,小孩在身边对他的影响已经很深,我想离婚,我娘家是广东汕头的,丈夫是江西的,小孩从出生身体就一直不好,7个月大后就住我汕头的娘家给我的母亲照顾,身体慢慢转好了,2周岁带回江西婆家没多久就得了急性肠胃炎,后来没办法又带回我娘家给我的母亲照顾,到3周岁我把他接到我们夫妻工作的地方浙江玉环县上幼儿园有1年多的时间,这1年内他又的过急性气管炎,因为广东汕头的气候比江西浙江这两个地方的气候要暖和很多,并且小孩在我广东汕头娘家住的期间没有发生类似上诉情况的疾病,我想离婚后把小孩放在广东生活,可是我的丈夫不同意离婚,如果要离婚他要孩子的抚养权,要把孩子带到江西去生活,小孩从来没在江西生活过,对那边的生活环境、饮食等等根本不适应,我想请问一下,我该怎么去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谢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3-02-10-状态:未解决]
李云周律师的解答:

法院判决确定子女抚养权参考标准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根据你说的情况法院应当将孩子抚养权给你。

我咨询李云周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公司并购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云周律师 > 李云周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