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感情不合,女方打算离婚
夫妻双方感情不合,女方打算离婚,有一对儿女都分别初中和大学,有一栋房屋,有一个轿车,有一个五桥大货车,房屋价格估计450万,对于子女抚养权和子女及自己的财产如何分割,若被告不同意卖房子和签字该怎么办?能强制性么?这个费用的话律师又怎么收取?
咨询者: 贵州 [咨询时间:2013-02-10-状态:未解决]
李云周律师的解答:
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分,子女的财产无权分割,凭法院的生效判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律师一般按照离婚案件涉及财产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案件代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