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专家断公平

村小学接电线,校长给本片区正式电工打电话让其安装,电工给我(我不是正式电工)打电话让我安装,让学校给我付150元工作费,之后我在工作时安全带(安全带由正式电工提供)突然断裂,使我从4米高电线杆摔下。经司法中心鉴定为二级伤残,大部分护理依赖。 随后我把村小学 正式电工 和当地供电局告上法院。但是县法院却判供电局没任何责任,按成划分我占70%的责任,学校占10%,电工占20%的责任共赔偿我7万多块钱,连我看病的钱都没有赔偿够。我不服,又上诉至中院最后中院判决为维持原判。我真的想不通别人叫我干活最后出了事我却占了主要的责任,望各位专家帮我看看,这件事情到底谁应该负主要责任!谢谢!
补充提问:
您好律师!就从我反应的问题材料中能否看出我们很冤呢?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3-03-01-状态:未解决]
李云周律师的解答:

你说的“你不是正式电工”是指你根本没有电工本还是你有电工本但不是具体负责这个片区呢?
从您反映的材料看,学校,正式电工、你自己都有过错,具体责任分担比例要看具体情况,法院确定责任承担的主体应当是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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