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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工作岗位
本人已在事业单位的窗口工作了十几年了,用工性质为合同工,和其他在办公室的同事一样拿同样的工资相比窗口工作显然要付出的更多,领导还要求我们窗口工作人员要提早上班之类超出我们正常工作时间和要求的做法,却又没有给我们加工资,所以本人想向领导申请更换工作岗位的意愿是否合理?怎么做才妥当?谢谢!
咨询者:
fa442122
浙江
[
咨询时间:2013-03-18
-
状态:未解决
]
李云周律师的解答:
超出标准工时的时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加班工资,更换工作岗位应当与单位领导协商,并变更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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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周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公司并购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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