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10-01 22:45:14 文章分类:典型案例
乘车打盹探出手生生挤断获赔偿
近日,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执结一起乘客乘坐公交车时手伸到窗外而被挤断的交通事故案。
樊某系镇江人,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不久后于2007年6月9日到常熟出差时,乘坐沈某驾驶的城乡公交车至碧溪办事。由于途中劳顿,樊某乘坐过程中打起盹来,没注意到将左手伸到了窗外。不幸的事发生了,沈某在禁止超车路段超越同向行驶的车辆时,与对向行驶的一辆车辆发生剐蹭,活生生地将樊某伸在窗外的左臂给挤压了下来。事发后,樊某永远失去了左臂,法医鉴定构成五级伤残,需配制假肢。
本案经两级法院审理,公交公司被判赔偿樊某71万余元。
作者: 许文燕
来源:人民法院报
http://rmfyb.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132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