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的判定

我驾小轿车在机动车道上正常右转与一逆向行驶的电动车相撞,电动车主受伤做手术。现交警队认定我们同等责任,我认责的理由是违反了《新交规》的22条第一款:违反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对方是在机动车上逆向行驶。
请问我是不是该承担同等责任,今天下午就是复议最后时间,我复议能有多大胜算,急盼!!!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3-07-23-状态:未解决]
曹世勇律师的解答:

您好,交警定责,如果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3日内向上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就赔偿问题可以等待对方起诉,如果支付相关了医疗费需要拿到凭证。建议请律师减少损失,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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