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公司开除,说我两三个月前有过失,公司不愿意给补偿金。

我在武汉一家公司从2009年打工至今,我在2013年9月份和11月份在工作期间工作上有过失,公司到12月份想开除我。理由就是在9月份跟11月份的过失对公司造成了重大的损失,不愿意支付我的经济补偿金。但是这是一两个月前的过失了之前公司也对我作了行政处罚,扣了工资的。像这种情况我能要到经济补偿金么?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3-12-10-状态:已解决]
曹世勇律师的解答:

可以,建议请律师维权。

我咨询曹世勇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湖北 武汉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 劳动纠纷 工程建筑 刑事辩护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工商查询 房产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曹世勇律师 > 曹世勇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