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

工程地点是洪江市托口新镇供销社大楼,工程于大约一年半年完工,本人是承包做工,不包材料于其他,现于双包老板和甲方老板结账,先前双包老板于本人结完帐,签字打了工资条。第二天老板说数不对重新算,结果少算了5万,算完又签完字打了工资条。今天就又要少给5万,其余的要我自己掏钱垫。目前所有民工工资尚欠12万!请问律师现在我要怎么办??工程前后花了两年,现在自己还要垫钱发民工工资,法律可以给我保障吗??
补充提问:
现在镇劳动局解i决不了!镇劳动局也没办法了,民工又一直催工资,现在又什么办法可以不用等很久把这件事给解决了的吗?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3-02-03-状态:未解决]
李军律师的解答:

可以的,关键是你当时是那么结算的,他的财产情况是什么,请赶快来电话详细说明情况,帮你采取法律途径,尽快解决

我咨询李军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湖南湘达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湖南 长沙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银行保险 罪与非罪 刑事自诉 量刑 刑事辩护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军律师 > 李军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