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当事人在下公交车时,面部扑地,造成面部重创,伤口深:内部缝两针,面部缝四针。现在正在医院输液消炎。公交车负责单位现在负责诊疗医药费,但当事人担心留疤。如果走法律途径该如何进行?
补充提问:
很感谢您的回答,向法院起诉立案需要当事人去吗?需要证人吗?
证据就是医院里的诊疗记录可行吗?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4-06-05-状态:未解决]
李军律师的解答:

要求承担医药费\护理费及相关损失,具体请点开我的头像或通过其他网站,查看我的联系方式后致电,帮你收集证据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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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湖南湘达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湖南 长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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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银行保险 罪与非罪 刑事自诉 量刑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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