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房纠纷

我因拆房子产生纠纷,当时拆房子时承包人承诺中间出现任何意外我们概不承担责任,并未签订书面合同,现在在拆房过程中有一名工人受伤,及时送往医院,并且支付了一部分医药费,现在事情已经过去10个月时间了,承包人说工人需要进行二次手术,让我们再次支付3000元手术费,表明私了,如果当事人起诉,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请问现在我们是否应该支付这笔费用呢?如果这个承诺在有证明人的情况下是否有法律效用呢?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3-07-26-状态:未解决]
马庆和律师的解答:

在有证明人的情况下是可以免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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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东慧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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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行政许可 国际贸易 常年顾问 合同审查 文书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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