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签订合同中存在的问题

律师你好:我到公司刚来的时候是2010.09.25,10.11.26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只写了来的时间,工资待遇和结束时间都没有写。我的合同是在13.12.10号因为准备申请职称,才给随手写了个2011.11.26-14.11.26号续签三年。现在我准备辞职,不知道这样不到合同期是否会失约赔偿?可以离开吗?如果到合同期不签订劳动合同离开,是否可以拿到失业金?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4-02-11-状态:未解决]
马庆和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期满后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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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东慧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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