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由此可见,即使双方约定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才能成立合同,但是只要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另外一方接受的,合同仍然成立。 依据已经履行的事实,要求对方支付对应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