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
我和老公结婚登记前,婆婆花钱给老公买了房子A(老公名字)。登记后不久,我俩卖掉了房子A,一起买了房产B(我俩的名字)。现在我俩离婚了,离婚协议写着房子B归我所有,并做了公证和离异更名(我的名字)。如今,老公反悔,婆婆要起诉我,说有证据证明是她购买的房子A,要追回房款,请问,婆婆有权要回吗?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2-12-16-状态:未解决]
吴长军律师的解答:
建议请律师帮助您。房子B应该属于你,离婚协议已经生效,且已经过户更名。你婆婆没权追回房款。他给你原老公买房属于赠与,房子A原属于你老公个人所有。后你们结婚后买的房子B,属于你们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协议约定房子B属于你,反悔也无济于事。但具体法官如何判决,建议请律师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