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1、若确实不知情,即对处分人无处分权和行为确实不知既不存在故意,也不存在过失,2、按当时的市场价格收购,即支付了相应的对价,3、该物品已转移至你处,该办理的财产转移手续也已办理完毕,则属于善意取得,不负法律 责任,你取得该物品的所有权。再次进行销售,是对自己所有物品的销售。以上解答是根据你的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