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函件
致南京恒天X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函
南京恒天X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29日,贵司与本公司签订《设备购销合同》(合同编号:QLD1211),约定贵司向本公司购买“XXⅡ”人体安全探测仪1台,购买价款为500000.00(... 查看全文>>
·网站法律声明
法律声明
安徽XXX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发行的或与合作公司共同发行的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或服务的全部内容及本公司网站上的材料拥有发明专利权、版权等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 本公司所有产品均为自行设计、创造、研...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