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构不构成犯罪

女友的前男友打电话说看到我女友开房照片(但是他也拿不出来,我觉得是他编出来的),以此要挟我跟我女朋友分手。这样他前男友是否构成犯罪?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2-12-23-状态:未解决]
金雅东律师的解答:

你好!
一,首先他的这种行为是不道德的。如果他真持有所谓的那些照片并且公开的话,则会侵犯了照片当中所涉及的当事人的隐私权。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自己的个人秘密和个人私生活进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一种人格权。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以“隐私权纠纷”案由提起民事诉讼。

二,我们国家的刑法罪名规定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 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根据这条法律规定,如果照片是其电脑合成伪造的,并且其又到处散播则会涉嫌触犯侮辱 诽谤罪。

三,他仅仅是跟你说他有你女朋友的那些照片没有任何其他行为的话原则上不会触犯刑法,即没有任何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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