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问题

房屋买卖合同过程中,因买方部分房款需要贷款,如果在合同上注明这样一条:如贷款部分因某些原因无法放款,买方将要以现金方式来补足贷款金额支付给卖方,请问这样一条是否负有法律效益,如果不支付,是否会算违约?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4-01-19-状态:未解决]
任涌律师的解答:

如有这条,你不支付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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