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律师代理房产居住纠纷案件

2016年8月3日接到沪(2015)闸民三(民)初字第56号排除妨害案一审判决,因判决显失公平,判决书内容缺乏应有的证据支持,多处违背事实,出生根据法律规定申报户口却歪曲成公安特殊照顾,欲以此剥夺居住权,歪曲事实故意驳回赔偿损失诉请,欲聘请专业律师代为调查取证,最好风险代理,因案值高,有利于双方,急聘!
另问,使用权房(公房)承租人迁入他人户口,是否需要同住人同意?反之,产权房产权人迁入他人户口,是否需要同住人同意?
聘请律师调查取证,取证事项:在公有住房违法变为产权房后,迁入产权房的户口曾经在迁入前享受过动迁安置利益,被安置情况请律师取证。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6-08-14-状态:未解决]
任涌律师的解答:

本律师不接受风险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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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长宁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银行保险 公司并购 刑事辩护 国际贸易 常年顾问 海事海商 涉外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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