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工资合法吗

我是4.20雅安地震灾区的,地震当天单位就将部分员工放假,我也在放假之列,对放假期间的工资单位实行放假人员发生活费10元/天,继续上班人员一天发两天工资。单位这样做合法吗,我能要求领取全工资吗?
补充提问:
请问我应该要求什么工资标准呢?我现在的工资是每月2400元,恳请律师帮我解答。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3-04-26-状态:未解决]
杜飞律师的解答:

不合法,支付生活费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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