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

我的哥哥在一建筑工地送建筑材料,挣个运费,没有签订合同,但是有人可以证明。本月13号早上由于工地有个大斜坡,路滑,导致发生事故,人当场死亡。到现在工地相关负责人也没有出面解决,当地政府还在互相推诿。我的哥哥还有2个未成年的孩子需要抚养。请问责任如何界定?如果诉诸法律,可以按照哪些条款申请哪些权利?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2-12-20-状态:未解决]
林亨康律师的解答:

去法院起诉吧,要求赔偿,只有这条路可走了,关键在于这个是不是人身损害,如果是的话,你哥哥这边负多大责任,对方负多大责任,这都要明确,是什么原因引起事故发生的,这都要明确,如果是人身损害的话,那赔的项目就多了,包括被扶养人生活费之类的都可以要求的,建议找律师吧。

我咨询林亨康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福建 福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知识产权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资信调查 交通事故 股份转让 广告宣传 房产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林亨康律师 > 林亨康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