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 跪求指路!(望百忙中,给细心解答!)

因经济纠纷数额巨大,本是远亲,与对方多次协商无果,本着迫切的挽回损失心情,意外得知对方个人有等价相关车辆后,当日正巧在其楼下发现对方亲戚驾车出行,我便叫上我的属下和司机数人(也便是当时的几位证人)而拦下该车辆,我与当时该车上乘坐对方的亲戚也互相很熟平日以哥弟相称,且告知驾车人拦截原因并说明了此行为的最终目的,由于互相都知先前原因,所以没有发生任何肢体和语言的冲突,留下联系方式后将对方车辆开走且停放未使用。事发第2天对方就报警了,对方联系到我后拒不谈之前经济纠纷前提,要求归还该车,再次协商无果,此事僵局。

数日后,事情恶化!便到有关单位接连控告我抢劫(并夸大事实,对公安办案人员编造其当场威胁.强迫和伙同数人其中有人持刀等言词),后来我被民警传唤!本人由于害怕先采取通信(电话)方式与民警讲明此事实,后家人受我委托也到该单位与办案人员面谈并也讲明事实!民警暂时没对我采取任何行动!

前后僵局2月还多,就因为这期间有半月余一直有家人及中间人帮谈判私了。几次下来终无任何余地(之前纠纷金额超7位数还多,相关人证和物证及打款凭条全齐),扣押车也价值半百。私了最后也谈崩!最终民警再次介入彻底采纳原告,‘上网通缉,犯罪罪名定性为《抢劫罪》。

现在我不知所措,我年龄小对方20多岁,论各方面条件及能力无以能比!轻生的念头都有,跪求给条明路!

请好心律师解答,在此重谢!

为盼!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3-08-17-状态:未解决]
韦云律师的解答:

逃避无法解决问题,既然被通缉,主动投案,协助公安清查。
有证据的,不按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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