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中对个人婚前股票资产、房产等在婚后或离婚时的“属性”?

请教:
婚前一方个人股票资产,在婚姻关系期间产生的分红、资本利得(股票上涨后出售)是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还是仍归原婚前一方个人的?

婚前一方个人房产,在婚姻关系期间产生的租金是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还是仍归原婚前一方个人的?在婚姻关系期间出售又如何归属呢?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4-02-13-状态:未解决]
韦云律师的解答:

股票分红、升值部分仍属于个人财产;
房产出租由产权人负责、另一方不参与的,租金仍属于个人财产;共同打理房屋出租事务的,租金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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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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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劳动纠纷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公司上市 企业改制 工商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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