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出差外地期间遭遇车祸,公司不予认可工伤
本人是一名从事工程管理人员,长期跟工程,我夫人也在我公司机关工作,从事工程预决算,13年在负责西安临潼国宾馆期间,8月1日公司派她去我所在项目出差,8月3日中午因帮她到宾馆拿行李在驾驶电动车回办公室路上,意外撞上路沿,两人头部严重受伤,在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由公司支付共计21万,8月底出院回家修养期间,公司未提钱怎么承担的事,仅仅让我们配合在杨浦区医保局报销了医疗保险8万,之后在11月份我们上班后含糊的提提这笔钱,而12月份正式提出这13万要由我们来承担,把这场事故归类为非工伤,我们是觉得很不合理的(公司给我们买的是城镇社会保险,意外有交警出具的单方责任书)所以想咨询法律意见
补充提问:
认定工伤需要什么资料,是到杨浦区劳动局去办理吗,还有针对公司这种做法我本人可以采取什么措施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呢,还有这13万是公司算在项目部头上的费用,如果我不作为会有什么影响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4-02-14-状态:未解决]
韦云律师的解答:
单位不申报工伤认定的,员工自行在受伤之日期一年内申报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