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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证据
因本人上班5个月工伤,据常德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其中工伤待遇中的“本人工资”要用单位上年平均月缴费工资来算,现在公司根本就没有为我办理社保,即公司存在未缴或少缴社保的情况,请问我是否可以以此点来推断公司上年也存在这种情况?进而推翻公司上年平均月缴费的证据,而请求法院支持按我5个月的实际工资来计算工伤待遇的平均工资,谢谢解答!
咨询者:
fa424059
湖南
[
咨询时间:2013-01-03
-
状态:未解决
]
徐立光律师的解答:
委托律师办理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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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立光律师
执业机构:
吉林松花江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吉林 吉林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公司并购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房产纠纷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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