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教学计划
时间:2008-09-10 11:24:19 文章分类:法学教育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教学计划
(适用没有划分专业培养方向的学生)
总学分要求: 45个学分
课程设置:
一、法学基础课程和研究生公共课程(必修共计32学分)
1.政治 30810310 32学时 2学分
2.英语 30810010 64学时 4学分
3.法学理论 02980019 48学时 3学分
4.民法总论 02910112 64学时 4学分
5.刑法总论 02911440 64学时 4学分
6.民事诉讼法 02980014 48学时 3学分
7.刑事诉讼法 02910151 48学时 3学分
8.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02980029 48学时 3学分
9.国际法 02910153 32学时 2学分
10.经济法 02910002 32学时 2学分
11.宪法02980021 32学时 2学分
二、限制性选修课程(要求修满13个学分)
1.国际经济法 02912660 48课时 3学分
2.知识产权法 02910022 48课时 3学分
3.民法分论 02910122 64课时 4学分
4.刑法分论 02910133 48课时 3学分
5.国际私法 02980031 48课时 3学分
6.商事法律制度 02910163 48课时 3学分
7.企业法与公司法 02910124/12670 48课时 3学分
8.金融法与证券法 02912720 48课时 3学分
9.财税法专题 02916370 48课时 3学分
10.法律实务专题 02910000/10144 48课时 3学分
11.统一司法考试(新开课 02916310) 1学分
12.法学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讲座)
可选修本院其他的课程或其他院系的课程,计任选课学分。
四、社会实践
要求学生在法律实务部门完成累计三个月的社会实践,并提交一篇由实习指导老师审阅签字的字数为4000字左右的实习报告,以及实习鉴定。
五、毕业设计(学位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