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在2009年5月29日表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学教育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期,到2008年底,设立法学本科专业的高等院校已达630所,在校法学本科生超过30万人。
张文显是在29日开幕的中美法律信息及图书馆研讨会上介绍上述情况的。他说,目前,我国有法学硕士授予权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达333所,有法学博士授予权的学校和机构29个,另有13个法学博士后流动站。
“现在我国基本形成了法学学士、硕士、博士教育为主体、法律硕士教育为补充的高等法学教育体系,应该说,法学教育的中国模式与法学教育的美国模式、欧洲模式形成三足鼎立的格局,”张文显说。